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 2017-06-25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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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社保发〔2015〕19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存档缴费人员: 为确保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医疗、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