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2017-06-07
◆事项名称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地点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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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地点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
2日,济南市人社局启动工伤预防试点。据了解,去年共发生4128起参保工伤案件,其中男职工比例占75.3%。这些工伤案件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454件,占总工伤认定(视同)件数的10.3%。
一提起工伤保险,相信不少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工伤发生后的补偿、康复,但其实,工伤预防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2日上午,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部门在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启动济南市工伤保险暨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宣传活动,旨在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健康意识以及预防工伤的能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和谐劳动关系。
2010年5月初,被告到原告承建工程的建筑工地上班,自称曾做过钢筋工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在试用期被告未注意安全,从高处摔落而受伤。受伤后,原告积极为被告进行救治,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
“2017年6月是全国工伤保险宣传月,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提示区内各企业: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7年6月1日,正是工伤保险宣传月开始的日子,经开区的企业负责人陆续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做好工伤预防及工伤参保工作。
王某是一名复员军人,现在昌乐县一家公司工作。在部队期间,王某曾因公负伤致残,伤残等级为7级。2009年5月,因公司劳动强度过大,王某旧伤复发。当王某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公司认为王某是在部队因公致
我公司一名员工,去年出工伤造成全身65%烧伤,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是12个月。期满后,因工伤未痊愈又接续停工留薪期6个月,到今年10月底到期。该员工自工伤后至今一直住院治疗,这期间已做一次植皮手术,但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9号令)。 二、办理条件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