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职场指南早报:我上了“底薪+提成”的当相信看过报纸广告的人都会看到诸如“底薪+提成”的招聘广告,看得多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免疫力了,因受非典影响没找到工作的我迈进了这个美丽的陷阱。公司人事主管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口若悬河,一句“本公司不在乎学历,只注重能力,以前有业务员一个月赚了两万……”,让我毫不犹豫地上了一当。上班了,我却傻眼了!原来保底是有条件的,是要在给公司带来利润的前提下才有饭吃。老板振振有词:“公司为你们提供了一个成就事业的机会,如果你们不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公司又拿什么给你们发工资?”可是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员工又如何创造价值?如果双方就老板的托词可以完全达成一致的话,我相信猫和老鼠也能成为好朋友了!于是我们几个员工开始了消极怠工,整天交流受骗的经历,总结受骗的教训,顺便从中找一点点受骗的趣事。这等无聊也就罢了,最痛苦的莫过于每天看着办公室里川流不息的女孩们,个个如花似玉,清一色天真单纯的脸庞,周而复始地步我们后尘,被人事主管的花言巧语糖衣炮弹所迷惑,而我却无能为力。公司没有财力打广告,却迷信曾经时髦的直销方式,也就是挨家挨户地上门推销。用天道酬勤、成功人士都是从销售做起的来激励我们。于是工作日没有工作,打打私人电话,随时提防领导的监工,等着一天也响不了几次的电话(多数还是私人电话)。赚不到钱反倒每日搭进车费、饭费、电话费……希望学弟、学妹们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不要被什么“高薪”“收入不封顶”所诱惑而误入歧路。点评读者王雪的来信有一定的代表性。另据7月21日《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某高校一大三女生英子上个学期利用课余时间,在星沙某太阳能热水器专卖店做了一个月的兼职业务员。老板宣称没有底薪,只有回报很高的提成。但英子没有这方面的关系网以及本身对热水器缺乏深入了解,结果一个月下来没有拿到一份订单,最终一分钱工资也没拿到。所以,今年暑假,英子是再也不敢去做没底薪的业务员了。现实生活中,像王雪、英子所说没有底薪的用人单位并不少见,尤其是从事营销的岗位。有的根据销售业绩,按一定的比例提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的设有一定的指标额,完成指标才能拿底薪,完不成则没有薪水;也有的试用期内没有底薪,临时工不付底薪,在一定范围内促销的不设底薪。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从表面看,没有底薪并不是不发薪水,而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样,企业不仅减少底薪的那部分支出,还可以断其退路,逼迫销售员硬着头皮向前冲。再说了,绩效挂钩也是企业人才管理的一个重要思路,是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做法,完全符合多劳多得的酬薪机制,并没有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劳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也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脑力或体力劳动后,理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虽然劳动者可能没有销售业绩,但并非没有付出劳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交易不成,但同样宣传了产品,起到了广告效应。况且,销售业绩的好坏,可能与产品的功能、性能有关,也可能与品牌有关,并非完全是销售员的过错,把成交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并非不可以,但辛勤的劳动一点得不到认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此外,只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岗位上从事了劳动,企业就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这已经是相关劳动法规明确规定的。当然,作为职工,在指定的岗位上,应该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对于确实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企业应该及时将其调离岗位,培训或转岗,而不是一分钱都不付。事实上,没有底薪的做法,对企业自身并不完全有利。没有底薪,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感与归属感,那么必然会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作为行动准则,发生跳槽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特别是那些已在企业中得到一定的实践锻炼与提升,身价已经提高的营销老手就更容易流失。如此说来,没有底薪的做法不仅不合情理,更不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纠正这种行为,否则,就会陷入违法的陷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在与绩效挂钩的同时要有个前提,那就是要注意游戏规则,注意把握分寸。可以在保证职工的最低工资待遇的前提下,让职工维持其必要的生活开支,同时通过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作为求职者,也不要随便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不付底薪,或口头宣称底薪加提成,但底薪是有条件的招聘应当谨慎。如果像英子那样埋头苦干一个月,仍拿不到薪水的,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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