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


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陈xx,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住址:...
被申请人:广州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经理
手机:...
仲裁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5个月的工资共计2500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5000元。
以上合计:30000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0年3月15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生产部经理,现工资为5000元/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一直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被申请人始终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致使作为劳动者的申请人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后又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26日对申请人进行调岗降薪,申请人被迫于2010年9月27日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始终未与申请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擅自调岗降薪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的合法权益。因此,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相应的赔偿,故特申请到贵委,请贵委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xx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陈xx
2010年 xx 月xx 日
注:该案最终获取了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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