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近日 读者张女士来信称 其母亲在某公司任投递员 工龄21年 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而且公司以不在编制内为由拒绝帮其购买社保。仅在2013年发放过高温补贴 且在发放补贴前先降低了薪金。她想问母亲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子俊律师表示 张女士的母亲可以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并不因为其是否在编制内而有不同的待遇;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行为 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高温补贴 属于职工的一项福利 不能因为发放了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建议张女士的母亲与用人单位沟通 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 要求其予以改正;并依法给予补偿或赔偿。如无法协商一致 或用人单位继续存在违法行为 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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