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 出了工伤能否有工伤保险待遇


2013年4月 金海胶管有限公司的职工王华明在车间工作时 右手食指被机器挤断。出院后 公司以王华明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 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和误工费。为了这笔费用 王华明向公司讨要了半年之久。
王华明告诉记者 今年4月份 他在车间工作时 右手食指被挤断。事故发生后 公司立刻派人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在医院住了18天 公司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出院后 由于食指伤残 王华明已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 只能回家养伤 另外择业。
生活暂无着落的王华明半年来多次向公司索要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费用 公司表示已经为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 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再享受其他费用 并以此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及误工费。王华明表示 他在无奈之下 来到司法所请求出面为其讨个公道。西王庄司法所干警在了解情况后 与金海胶管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司法干警以《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严正告知金海胶管有限公司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处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 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反复沟通交流 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 并答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历经半年之久的工伤损害索赔纠纷就此画上了休止符 王华明与金海胶管有限公司签下了赔偿协议 并顺利拿到5.5万元工伤赔偿金。
法律知识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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