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没为职工缴社保 企业依法应赔偿-案例

2017-03-28 08:00:02 无忧保
   小陈毕业后来到一家IT公司工作,单位与其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为他缴纳 医疗保险。今年2月,他在上班时因追赶公交车被一名乘客撞倒,头部撞到了铁栏杆上,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小陈要求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但被拒绝。理由是单位称并未为其缴纳 社保。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 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应为其缴纳 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单位应补缴。如果企业没缴社保,对职工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照保险金报销数额支付职工相应赔偿。因此,公司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社保缴社保职工缴社保案例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