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旷工员工能按照制度开除吗

2018-03-30 16:10:25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案例早报:当HR时间久了总是能碰到形形色色的员工,总是会有经常迟到经常无故旷工的员工,一般单位,对于旷工肯定会有相关的制度,那么根据制度开除员工,企业要给出相应的赔偿吗?下面我们来看个案例:

  该厂有一名员工,02年就入厂了,在08年6月调转到另一家单位,但工作地点、内容及工资薪酬都没有变。今年6月5号,该员工说自己腿有病,口头向上级请假,然后就再也没来公司上班了,我们也一直联系不到他。7月1号,我们向他家寄出了处罚通知,一直到7月6号该员工才返回单位。

  我们的员工手册里有写明,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手册当初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中学习,并且他们也有签字同意。但该员工不服,申请仲裁,仲裁的结果让我们有点惊讶:当初处罚员工的通知书上没有工会字样,而员工违纪应该经工会组织通过认可为方有效,让我们给员工经济补偿金1941*5*2,因为他的工资为1941,在单位工作5年。既然是员工无假条未请假在先,单位员工手册上也有条例说明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为何仲裁还要求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呢?

  单位员工手册有条例说明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员工学习过员工手册并由亲笔签名,企业以此条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把处罚通知书及解除合同书送达到本人手中。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判罚企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1941*5*2元。

  依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案例中的员工手册虽然员工学习过,并且也签字同意所属内容,但因为在求职的过程中,员工往往属于从属地位的一方,会签字认同单位所有的规章制度,但一旦离职后有劳动争议,员工诉讼至劳动仲裁庭,仲裁庭会考虑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上是否合法,是否走了民主程序。案例中的企业吃亏在这一点上。

  职工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以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确定的。劳动合同法和人民法院在裁决时,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和审判习惯来确定的。

  所以我们在履行相关公司制度的时候,还是要考虑下劳动法规定。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社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