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伤残津贴及亲属抚恤金问题 2017-06-20
问: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津贴及外地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能否将长期待遇一次性领取? 答: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抚恤金及外地农民
找到 伤残津贴 相关内容620条
问: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津贴及外地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能否将长期待遇一次性领取? 答: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抚恤金及外地农民
据悉,嘉峪关调整企业工伤职工(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保障工伤职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企业工伤职工(人员)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切
问: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可否一次性领取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同,对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从工伤
据小编悉知,佛山市人社局为了整合补充工伤保险资源,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将调整我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政策。下面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佛山调整工伤
我市调整2010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增补金额本月到账我市从今年1月起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工作已于4月底完成,增加金额和补发金额在5月份可发放到残疾退休人员手中。为了切实保障工伤残疾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佛山市1-4级工伤伤残职工人均增加伤残津贴155元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的规定和《关于2011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
我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63.5元1-4月调整增加额5月到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
我市再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为妥善解决我市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偏低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佛人社〔2012〕367号),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