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对不缴和脱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该如何处理?-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1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缴和脱缴单位责令其限期缴存,对逾期仍不缴存的,将执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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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缴和脱缴单位责令其限期缴存,对逾期仍不缴存的,将执行法律程序。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内部公告后,可按规定的程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到期仍无能力的,应按规定重新
(一)可拔打电话:3052960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即可查询个人帐户上的余额; (二)职工可凭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三)在当年的12月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户口迁出本
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其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5%,但最高不超过20%。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月缴存,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