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7-06-22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
找到 生育 相关内容7774条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一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修订,现予重新颁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县(区)委,>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驻闽各部队: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党中央
(1995年4月25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
(1995年4月25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8年4月13日恩施土家族苗族
(1989年10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0年3月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4年3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第九届
(2000年2月19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0年6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做好计
(2000年2月17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0年6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