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职责范围劳动能否算工伤 2018-02-15
闫红枫系安江凌公司装卸车队队长,2009年9月10日10时40分,闫红枫在安江凌公司成品仓库传送带的电机上安装三角带时右手拇指末节指骨被三角带挤断,被同事送往博爱县人民医院救治,闫红枫在住院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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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枫系安江凌公司装卸车队队长,2009年9月10日10时40分,闫红枫在安江凌公司成品仓库传送带的电机上安装三角带时右手拇指末节指骨被三角带挤断,被同事送往博爱县人民医院救治,闫红枫在住院治疗期
这要看你和单位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那很好的办。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作伤残鉴定,按伤残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是雇工关系,那就按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你也得进
手指中指关节骨折初步判断为十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
要按用人单位的性质(即参加社保工伤的主体)分几层说明: (1)、对于用人单位(工矿企业、公司、民营企事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或包括工伤保险的综合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
法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