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文件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06-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文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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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文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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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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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省 长2014年11月6日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