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06-21
省直及中央驻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省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青海省省级城镇
找到 生育保险 相关内容25702条
省直及中央驻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省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青海省省级城镇
中新网2月4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通过先行试点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经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青海省城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5月14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 蒋定之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根据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巴彦淖尔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抚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