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借用期间发生工伤 该如何认定? 2018-02-24
近日,沙市区一公司职工余先生陷入苦恼,他原是一家公司的签约职工,后经公司同意借用到另一公司暂时工作,结果借用期间他因公受伤,工伤赔偿该找哪个单位承担?
找到 工伤 相关内容48980条
近日,沙市区一公司职工余先生陷入苦恼,他原是一家公司的签约职工,后经公司同意借用到另一公司暂时工作,结果借用期间他因公受伤,工伤赔偿该找哪个单位承担?
物业保安在与业主发生冲突后,冠心病发作死亡。日前,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业主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主动投案等情节,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日前,东莞市第一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工厂员工周某加班中途休息外出买烟,回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却未被社保局认定为工伤。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援引日本经济新闻报道,辩护律师透露,日本弘前劳动基准监督局已于20日核实了中国人吕永富是因过劳而身亡,并能享受工伤待遇。
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法律援助科科长吕晓凌表示,“陪领导喝酒伤了胃”是否算工伤目前尚没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声音。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作刚刚3天,从事电气焊工作的小新便被钢板砸伤了右腿。而他所在的工程公司还没来得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交纳保险。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公司支付了共计30余万元的费用。
2012年9月1日晚,沾化县大高镇王主史村的张泉义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接下来的三个月中,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诊疗,花费医药费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