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有多长时间,医疗后不能从业原工作怎么办? 2017-08-03
一、医疗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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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
一、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
一、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 就业或参军的;(三)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 死亡的 。领取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开展:(1)首先由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
我国目前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分为三个层次,即省、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各自的职责有所不同。根据各地普遍的做法,各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