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和供养亲属标准 2017-07-25
8月21日,小编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我省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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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小编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我省从201
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对《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拟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工伤伤残津贴。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14日。调整对象2016年12月31日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焦作市工伤保险政策都有哪些新调
我市调整2010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增补金额本月到账我市从今年1月起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工作已于4月底完成,增加金额和补发金额在5月份可发放到残疾退休人员手中。为了切实保障工伤残疾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我市再次调整工伤伤残津贴 为妥善解决我市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偏低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佛人社〔2012〕367号),我局
我市2012年度工伤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63.5元1-4月调整增加额5月到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
据悉,嘉峪关调整企业工伤职工(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保障工伤职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企业工伤职工(人员)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切
近日,市社保局对351名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调整加发了伤残津贴。这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7.43元,增幅为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2013年12月起补发,调整及补发金额于7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