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打工受伤不算工伤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8-03-10
赵某今年63岁,身体健康,性格豪爽,已领取养老金两年多。退休前系哈密市某商场职工。为了打发退休后的无聊时光,2015年春节过后,赵某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市内某单位从事门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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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今年63岁,身体健康,性格豪爽,已领取养老金两年多。退休前系哈密市某商场职工。为了打发退休后的无聊时光,2015年春节过后,赵某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市内某单位从事门卫工作。
公交公司并没有为陆某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8月15日,陆某向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审查后认为....
小蔡提供出单位职工录音资料来证明母亲上班的事实,亭湖区人社局依据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认定老唐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雇主工伤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需以工伤保险认定为启动条件,即只有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这个保险才启动;后者则不需要以工伤认定为前提。
日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一起职工“过劳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的案件第三次作出认定书,认定职工“过劳病”属于工伤。
2009年10月,刚满16岁的红安女孩李丽(化名),去武汉某鞋业有限公司从事鞋制品翻后围打胶工作,月均工资12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办理和缴纳社保。
根据上述规定,王阿姨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如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王阿姨可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福山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